本資料由 (上櫃公司) 5355 佳總  公司提供

序號  1 發言日期  111/03/24 發言時間  15:56:46
發言人  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 協理 發言人電話  03-3667382#700
主旨
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
符合條款  第 53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1/03/24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24
2.公司名稱: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本公司111/03/24董事會決議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:
1.通過本公司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案。
2.通過本公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。
3.通過本公司110年營業報告書及個體財務報告、合併財務報告案。
4.通過本公司110年虧損撥補案。
5.通過修訂本公司「誠信經營守則」部份條文
6.通過修訂本公司「背書保證辦法」部份條文案。
7.通過修訂本公司「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」部份條文案。
8.通過修訂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部份條文案。
9.通過修訂本公司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」部份條文案。
10.通過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部份條文案。
11.通過改選本公司董事(含獨立董事)案。
12.通過訂定111年股東常會議案、受理董事(含獨立董事)候選人提名
相關事宜案。
13.通過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
14.通過召開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案。
6.因應措施:無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