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 期:2014年03月27日

 

公司名稱:佳總 (5355)

 

主 旨: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

 

發言人:陳冠民

 

說 明:

 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3/03/27
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3/06/17
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桃園市桃鶯路398號(住都大飯店-祥福廳)。

4.召集事由:

(一)報告事項

1.102年度營業狀況

2.監察人查核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

3.102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

(二)承認事項

1.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

2.102年度盈虧撥補案

3.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

(三)討論事項

1.修改本公司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部份條文」案

(四)臨時動異

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3/04/19

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3/06/17
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
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

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年度股東常會提出建議

議案,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,提案內容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

,否則該案不予列入。

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,請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

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,於103年4月11日起至103年4月21日止之期間

內,寄(送)達本公司(地址:桃園市大林里興邦路39-4號),信封上加

註「股東會提案函件」,逾期恕不受理。